中国快递协会动态

北京局通知要求全市快递企业实行验视盖章制度

2012年02月17日来源:

为切实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强化职责管理和责任追究,防止各类危险品流入寄递渠道,北京市邮政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实行验视盖章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快递企业从2012年3月1日起在物品类快件收寄环节实行验视盖章制度。

《通知》要求,快递企业要充分认识验视盖章制度对落实收寄验视制度的积极推动作用,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要按照“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加盖验视章,完善收寄环节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为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快件揽收业务人员为制度落实的直接责任人。二是要严格执行收寄验视盖章制度,在收寄快件时,必须当面验视交寄物品。三是要按照“验视章模板”的统一规格制作验视章,企业应统一规定验视章在详情单上的加盖位置,并做到规范清晰,确保快件寄递全程可查。四是要建立完善验视章使用管理制度,加强验视章的发放、使用、收回、保管等相关管理,员工离职时要将验视章收回。

北京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安全检查和抽查力度,对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和不按规定使用验视章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