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快递协会动态

国家邮政局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邮政行业服务安全工作

2011年12月31日来源:

为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推进邮政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12月30日,国家邮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部署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服务安全等各项工作,确保邮政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指导企业根据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情况,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各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防止非法邮件、快件通过寄递流通传播,做好营业窗口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着力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

通知要求,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协助邮政企业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服务工作,妥善安排生产,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确保节日期间邮政服务各项工作安全平稳运行。要确保节日期间邮政营业场所能提供服务,需要调整营业时间的,要提前在局所门前张贴公告。要提前安排好邮件的运输和投递,确保邮件能及时、准确、安全投递到用户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收取资费,不得出现乱收费、乱涨价等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要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强业务旺季期间快递服务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职责,认真做好业务旺季快递服务保障工作。要督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按照时限标准切实做好快件揽收和投递,努力提升服务能力,保证服务质量。要指导快递企业采取措施,增加处理频次,提高处理效率,防止快件滚存和积压。要督导快递企业认真落实《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严禁出现野蛮分拣,避免发生快件延误、破损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业务旺季期间,快递企业应当保证全网畅通运行,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停止经营(包括关闭网络、停开网络班车、停止收寄或停止投递等导致全网不能畅通运行),应当提前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好未投递的快件。

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工作。要切实承担起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的责任,认真疏导并加强与企业沟通。要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申诉。要督促企业认真做好用户投诉处理和查询服务工作,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邮政和快递服务问题。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在元旦、春节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要求快递企业合理安排人员值班,满足用户的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