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快递协会动态

国家邮政局通报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第二阶段工作情况

2011年04月27日来源:

国家邮政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用户权益”第二阶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各省邮政管理局结合第一阶段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了对第二阶段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全局力量,增加执法人员,突出检查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各省邮政管理局还与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拓宽监管渠道,建立联动机制,采取联合执法和协同办案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增强检查工作效果。
 
   典型案例

2010年12月,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捷特亨达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捷特公司)在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国内快递业务,遂依法对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2011年1月,天津市管局再次对该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停止经营快递业务,立即申请办理经营许可。2011年3月,第二次整改通知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仍未按要求整改,继续经营快递业务。鉴于以上情况,天津市管局依照《邮政法》第五十一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五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快递业务。该公司现已足额缴纳停止经营快递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