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快递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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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工程院“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研究”课题组到国家邮政局调研

    图为座谈会现场 9月5日下午,中国工程院“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研究”重大咨询研究项目课题调研小组,在原铁道部部长傅志寰院士的带领下,专程来国家邮政局就加快邮政和快递发展对综合交通运输的要求以及现行交通管理体制对邮政和快递的影响等问题进行调研和座谈。国家邮政局王渝次副局长出席座谈会。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兵、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丰、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焦铮等参加了会议。

    2011-09-06
  • 《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2011-09-05
  • 中级快递职鉴培训大纲及题库终审会在京召开

    8月31日,国家邮政局在京组织召开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大纲及题库终审会,对《快递业务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导手册》和题库进行审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相关省(市)邮政管理局的专家以及编写组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进行了认真评审,一致认为《快递业务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导手册》严格按照《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标准,紧密结合中级鉴定考试,涵盖所有鉴定知识点,并附有模拟题便于考生学习备考,针对性较强;中级快递业务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试题内容紧扣国家标准和培训教程,试题设计和编写技巧符合国家题库开发技术规程,同意通过终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命题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对中级题库建设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试题编写内容质量较高,实操试题在组织实施方面操作性较强,建议可申请纳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立邮政行业分库。 近期,快递业务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系列书籍将出版发行,并计划于今年10月份在部分省(区、市)开展中级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2011-09-02
  • 促进快递产业转型升级(政策解读)

    最近,国家邮政局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了《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对《规划》的有关重点进行了解读。 所有乡镇将实现邮政汇兑 马军胜说,这份《规划》的第一个重点就是深化邮政主业改革。所谓深化,就是继续推进邮政普遍服务与竞争类业务的分业经营和分账核算。“十一五”期间,邮政体制改革虽然进行了政企分开,重组了国家邮政局,成立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但是,普遍服务和竞争类业务没有完全分开,这会影响到两块业务的健康发展。因此,“十二五”的改革重点就是要把这两类不同性质的业务分开经营,实行分账核算。对普遍服务业务,要建立科学透明的普遍服务核算与政府补贴机制;对竞争类的速递业务则要加快其市场化进程,推进邮政速递改制上市。这样,通过规范管理,既可以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水平,又能促进竞争类业务的良性发展。 所谓“提高”就是提高普遍服务水平。马军胜说,普遍服务是邮政的根本所在。公民享有通邮权利是宪法赋予的根本权利,因此作为国家邮政企业,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保障边远地区公民的通邮权利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规划》提出,2012年之前,要基本完成全国约6000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补建。“十二五”期间,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20万个建制村的村邮站,这样将基本实现乡乡设所、村村通邮的目标。此外,结合目前农民工大量进城的情况,在“十二五”期间,还将在所有乡镇覆盖邮政汇兑业务,方便农民工汇钱回家。 马军胜说,强化行业监管也是“十二五”邮政业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邮政管理部门,国家邮政局将加强对普遍服务的监督检查,研究建立服务水平监测和综合评价体系,开展普遍服务综合业绩考核,以保障普遍服务有效实施。对于竞争类业务,则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健全完善经营许可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鼓励快递企业兼并重组 促进快递产业转型升级是《规划》的又一个重点。马军胜说,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十一五”期间快递产业异军突起,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出现爆发式增长。今年1—7月,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量、业务收入分别达到18.3亿件和398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52.9%和27.6%。但是,目前高速发展的快递业也普遍存在能力不足和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因此,“十二五”期间,我们将鼓励快递企业创新运营机制,推动企业整合,加快向综合型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同时,我们还将引导企业转变竞争方式,由偏重价格竞争转向服务品质竞争。为此,“十二五”期间对快递业将采取分等分级的管理制度,根据递送物品的价值采取不同的定价机制。同时,还将鼓励企业的兼并重组,争取打造5个以上收入过百亿的大型企业。 扩大代办、代售业务 推动业内主体从经营业务向经营网络转变是今后邮政业的又一个特点,非常重要,关乎邮政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马军胜说,在电子信息时代,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传统的信息传递类业务的萎缩是必然趋势,比如美国,信函业务近年来每年都在以两位数的速度下滑。因此,作为古老的邮政行业,未来如何可持续发展是全世界邮政业面对的一大课题。下一步邮政业发展思路很重要的两个字就是“转变”,即从过去经营业务向经营网络转变,充分发挥广泛覆盖的网络优势,加载新的服务内容。《规划》在这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比如鼓励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与运输企业合作,实现资源与优势互补。依托邮政和快递网络,扩大代办、代售业务,尽快建成面向全社会的综合服务平台。只有这样,传统的邮政业才能迎来第二个春天。最近,国家邮政局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了《邮政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对《规划》的有关重点进行了解读。 所有乡镇将实现邮政汇兑 马军胜说,这份《规划》的第一个重点就是深化邮政主业改革。所谓深化,就是继续推进邮政普遍服务与竞争类业务的分业经营和分账核算。“十一五”期间,邮政体制改革虽然进行了政企分开,重组了国家邮政局,成立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但是,普遍服务和竞争类业务没有完全分开,这会影响到两块业务的健康发展。因此,“十二五”的改革重点就是要把这两类不同性质的业务分开经营,实行分账核算。对普遍服务业务,要建立科学透明的普遍服务核算与政府补贴机制;对竞争类的速递业务则要加快其市场化进程,推进邮政速递改制上市。这样,通过规范管理,既可以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水平,又能促进竞争类业务的良性发展。 所谓“提高”就是提高普遍服务水平。马军胜说,普遍服务是邮政的根本所在。公民享有通邮权利是宪法赋予的根本权利,因此作为国家邮政企业,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保障边远地区公民的通邮权利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规划》提出,2012年之前,要基本完成全国约6000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补建。“十二五”期间,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建设20万个建制村的村邮站,这样将基本实现乡乡设所、村村通邮的目标。此外,结合目前农民工大量进城的情况,在“十二五”期间,还将在所有乡镇覆盖邮政汇兑业务,方便农民工汇钱回家。 马军胜说,强化行业监管也是“十二五”邮政业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邮政管理部门,国家邮政局将加强对普遍服务的监督检查,研究建立服务水平监测和综合评价体系,开展普遍服务综合业绩考核,以保障普遍服务有效实施。对于竞争类业务,则要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健全完善经营许可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鼓励快递企业兼并重组 促进快递产业转型升级是《规划》的又一个重点。马军胜说,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十一五”期间快递产业异军突起,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出现爆发式增长。今年1—7月,全国规模以上快递企业业务量、业务收入分别达到18.3亿件和398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了52.9%和27.6%。但是,目前高速发展的快递业也普遍存在能力不足和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因此,“十二五”期间,我们将鼓励快递企业创新运营机制,推动企业整合,加快向综合型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同时,我们还将引导企业转变竞争方式,由偏重价格竞争转向服务品质竞争。为此,“十二五”期间对快递业将采取分等分级的管理制度,根据递送物品的价值采取不同的定价机制。同时,还将鼓励企业的兼并重组,争取打造5个以上收入过百亿的大型企业。 扩大代办、代售业务 推动业内主体从经营业务向经营网络转变是今后邮政业的又一个特点,非常重要,关乎邮政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马军胜说,在电子信息时代,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传统的信息传递类业务的萎缩是必然趋势,比如美国,信函业务近年来每年都在以两位数的速度下滑。因此,作为古老的邮政行业,未来如何可持续发展是全世界邮政业面对的一大课题。下一步邮政业发展思路很重要的两个字就是“转变”,即从过去经营业务向经营网络转变,充分发挥广泛覆盖的网络优势,加载新的服务内容。《规划》在这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比如鼓励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与运输企业合作,实现资源与优势互补。依托邮政和快递网络,扩大代办、代售业务,尽快建成面向全社会的综合服务平台。只有这样,传统的邮政业才能迎来第二个春天。 采访人:人民日报记者 冉永平 左 娅 解读人:国家邮政局局长 马军胜

    2011-08-31
  • 《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出台

    为推进快递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快递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加快科学发展,国家邮政局8月24日正式发布《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国家邮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就是要做到让消费者能够分清快递服务的层次,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期望值来选择快递服务,做到物有所值。同时,要以此促进快递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强化规模发展,真正做大做强。 按照《办法》,设立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和省(区、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依据《办法》对跨省(区、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进行等级评定。在省(区、市)范围内经营或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企业等级评定,由省(区、市)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机构制定评定办法和标准,报全国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批后实施。经营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的企业等级评定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实施。 根据《办法》,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由企业规模评定和服务评定两部分组成。规模评定按照企业的业务量、经营收入、自营网络覆盖范围等综合条件分为A型、B型、C型和D型四个等级,A型最大,依次降低。《办法》规定,A型企业年业务量需达4.5亿件以上;年经营收入需达100亿元以上;自营网络需覆盖全国25个以上省(区、市)。 服务评定按照公众服务评价、服务时效、人员素质和信息化管理水平等综合条件,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四个等级。五星级最高,依次降低。根据《办法》规定,五星企业需达到以下条件标准:年度快递服务总体满意度得分需在73 分以上;本品牌网络内,重点城市间的快件全程时限72小时准时率需在95%以上;百万件快件用户有效申诉需在10件以下;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初级以上资格的需不低于60%;品牌所辖自营网点在省会、直辖市的覆盖范围需达到100%,网点在省辖市的覆盖率需达90%以上,其中,自营网点覆盖率应不低于50%;工作日8:00至16:00时段内上门揽收时限不超过2小时;工作日8:00至16:00时段内到达投递站点的快件,完成指定地点的投递时限不超过3小时;全年无休,节假日营业网点、运输网络和信息网络维持正常运行;拥有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一站式办理咨询、揽收、查询和投诉处理;企业网站首页明显标注有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能够提供对分支机构、收费标准、通达范围和服务时限等内容的搜索,以及提供快件查询功能;快件跟踪信息保持动态更新,如有延时不超过3小时;符合规定的快件信息上网率达到99%以上。 国家邮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快递企业等级评定工作将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快递企业可按照服务品牌申请参加企业等级评定。

    2011-08-31
  • 扶持快递企业规模化发展座谈会在内蒙古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8月25日至26日,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中国快递协会和内蒙古快递协会联合召开了扶持内蒙古快递企业规模化发展座谈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杨玺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快递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孙志安主持会议。自治区发改委、交通厅、商务厅、工商局、公安厅和国家安全厅等部门代表,国家局政策法规司、市场监管司、新闻宣传中心同志,12家网络型快递企业总部负责人和自治区部分快递企业代表参加座谈。 自治区政府杨玺副秘书长作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国务院《意见》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推动行业发展。他指出,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快递企业共同研究探讨快递规模化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这种模式很好,容易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于扶持快递企业规模化发展,他从政府、协会和企业三个层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局长张子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政企分开以来内蒙古邮政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自治区在税收、车辆通行、工商登记注册、治安案件处置等方面扶持快递企业发展的举措。随着快递经营许可制度的依法实施,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机制的完善,快递市场经营秩序逐步规范。张子旗同时指出,内蒙古快递服务仍然存在着委代办网点和加盟企业不规范,快递业务地区间发展极不均衡,企业投入少、服务能力弱等突出问题。他针对企业低价竞争、车辆通行难、配送费偏低导致限区域服务、赔偿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与会的12家网络型骨干快递企业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企业实际,针对内蒙古快递服务存在的问题作了专题发言,特别就配送费偏低、旺季“爆仓”、超区域不配送等重点问题提出了具体措施。 达瓦副会长在会议总结时指出,扶持内蒙古快递企业规模化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会议达到了政府扶持、协会推动、企业具体落实的预期目的。他希望各快递企业总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针对内蒙古以及西部快递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解决措施,以实际行动支持中西部快递企业做大作强,使国务院《意见》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与会代表还实地参观了宅急送呼和浩特营业所牛街厅、顺丰内蒙古分公司转运中心和内蒙古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机场转运中心并赴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就快递企业现状情况进行了调研。

    2011-08-29
  • 马军胜局长会见美国UPS公司国际总裁丹尼尔 布鲁托

    8月25日,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在京会见了美国UPS公司国际总裁丹尼尔·布鲁托先生。 双方就邮政和快递业务发展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外事司)主任王梅、政策法规司司长邢小江、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丰等陪同会见。

    2011-08-29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办发〔201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精神,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根据物流业的产业特点和物流企业一体化、社会化、网络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支持政策。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要结合增值税改革试点,尽快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的问题。研究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既要促进物流企业集约使用土地,又要满足大宗商品实际物流需要。 二、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以及物流园区等物流基础设施占地面积大、资金投入多、投资回收期长,要在加强和改善管理、切实节约土地的基础上,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全国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对各地区物流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物流项目用地,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纳入规划统筹安排,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可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对政府供应的物流用地,应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出让。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应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出让收入依法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 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按照规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减少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数量,控制收费公路规模,优化收费公路结构。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尽快研究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抓紧修订完善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办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和超限治理行为。按照依法、高效、环保的原则,研究制定城市配送管理办法,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环保车型,全面禁止将客运车辆改装为货运车辆,有效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促进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加快规模化发展。研究调整挂车交强险征收政策,促进甩挂运输发展。 四、加快物流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物流管理的条块分割。加强依法行政,完善政府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结合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改进资质审批管理方式。认真清理针对物流企业的资质审批项目,逐步减少行政审批。要破除地区封锁和体制、机制障碍,积极为物流企业设立法人、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便利,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进一步规范交通、公安、环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法律未规定或国务院未批准必须由法人机构申请的资质,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物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审批手续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合理规划口岸布局,改善口岸通关管理,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加强物流业政策及法规体系建设,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业统计、工商注册、土地使用及税目设立等方面明确物流业类别,进一步确定物流业的产业地位。尽快完善物流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 五、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 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创新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物流业发展方式转变。目前只为本行业本系统提供服务的仓储和运输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开展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共同配送,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支持物流企业加强与制造企业合作,全面参与制造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或与制造企业共同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剥离物流资产和业务,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和《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等文件规定,享受税收、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相关扶持政策。统筹规划和发展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制造业集聚区的物流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区内企业将物流业务外包,扩大物流需求,推动区域内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等共享共用。 六、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 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重点支持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物流信息平台、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软件、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适时启动物联网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的研制,提高物流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加强物流标准的制定和推广,促进物流标准的贯彻实施。鼓励物流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技术和信息技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物流企业的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要积极给予扶持。推动有关部门、重点制造企业和商贸企业、物流企业不断提高物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促进物流信息的科学采集、安全管理、有效利用、深度开发、有序交换和集成应用。调整完善物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具备条件的物流企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处理好安全与协同的关系,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实现物流信息的互通交换,促进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协同和联动,提高物流服务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投资的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的运输、仓储、配送、信息设施和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动适合物流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抵押或质押等多种贷款担保方式,进一步提高对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完善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 八、优先发展农产品物流业 要把农产品物流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的农产品物流体系,着力解决农产品物流经营规模小、环节多、成本高、损耗大的问题。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产地到销地的直接配送方式,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主产区大型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促进大型连锁超市、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发挥供销社和邮政等物流体系在农村的网络优势,积极开展“农资下乡”配送和农产品进城配送服务。抓紧开展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调整试点,妥善解决农产品进项税抵扣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提高农产品物流业的规模效益。加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建立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的冷链物流体系,对开展鲜活农产品业务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同价。推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标准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提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含社区菜市场)公益性的认识,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新建城市居住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菜市场或相应的商业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应严格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土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确需改变用途、性质或者进行转让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依法批准。研究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房产税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规范和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摊位费等相关收费,必要时按法定程序将摊位费纳入地方政府定价目录管理,清理超市向供应商收取的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通道费。继续严格执行并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技术手段,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提高粮食物流现代化水平,推进粮食储、运、装、卸的“四散化”,加强东北产区散粮收纳和发放设施及南方销区的铁路、港口散粮接卸设施建设,推动东北地区散粮火车入关,加快发展散粮铁水联运。进一步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提高棉花包装质量和物流技术装备水平与标准化程度,在全国范围推行棉花的机械快速装卸作业法,组织好新疆棉外运工作。 九、加强组织协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物流业的重要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积极推动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物流业发展的协调指导,抓紧细化政策措施,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切实规范物流服务,提升物流业经营水平。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物流业进一步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2011-08-23
  • 国家邮政局关于2011年7月邮政业消费者申诉情况的通告

    7月,国家邮政局和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通过“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和国家邮政局网站共受理消费者申诉5737件,答复咨询145件。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529件,占总申诉量的9.2%;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5208件,占总申诉量的90.8%。已处理申诉中有效申诉(确定企业责任的)2549件,占总申诉量的44.4%。有效申诉中涉及邮政服务问题的71件,占有效申诉量的2.8%;涉及快递业务问题的2478件,占有效申诉量的97.2%。经调解消费者申诉已全部妥善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万元,消费者对申诉处理满意率为93.5%。   一、邮政服务申诉情况   7月,受理消费者关于邮政服务问题的有效申诉71件,比上月减少9件,减少11.3%。其中,反映邮件延误的31件,占43.7%;反映服务态度差的25件,占35.2%;反映邮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7件,占9.9%;反映邮件损毁的5件,占7%;反映违规收费的1件,占1.4%;反映集邮问题的1件,占1.4%;反映其他问题的1件,占1.4%。 7月消费者申诉的邮政服务主要问题及所占比例统计表 7月消费者对邮政服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是邮件延误和服务态度问题,占邮政服务有效申诉量的78.9%。   二、快递业务申诉情况   (一)消费者申诉的主要问题   7月,受理消费者关于快递业务的有效申诉2478件。比上月减少155件,减少5.9%。其中,反映快件延误的1103件,占44.5%;反映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的510件,占20.6%;反映服务态度差的490件,占19.8%;反映快件损毁的295件,占11.9%;反映代收货款问题的39件,占1.6%;反映违规收费的37件,占1.5%;反映其他问题的4件,占0.1%。 7月消费者申诉快递业务的主要问题及所占比例统计表 7月消费者对快递业务申诉的主要问题是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及内件短少和服务态度问题,占快递业务有效申诉量的84.9%。   (二)消费者对快递企业申诉情况   7月,消费者对38家快递企业进行了有效申诉,全国快递业务平均有效申诉率为万分之零点零捌伍(0.085‰0)。 主要快递企业申诉率2011年7月与2010年7月比较统计表    7月,快递企业对省邮政管理局转办的申诉未能按规定时限回复的有45件。

    2011-08-23
  • 王渝次副局长会见香港速递业协会吴江会长

    8月18日,国家邮政局王渝次副局长在北京会见了香港速递业协会吴江会长一行。 王渝次副局长对香港速递业协会代表团来访表示欢迎,并希望内地与香港快递行业加强沟通与联系,促进两地快递企业之间的业务合作,推动内地与香港快递行业共同发展。 吴江会长表示,香港速递业界一直关注国家的发展以及内地速递同行的发展,希望加强交流,加强两地业界的融合,促进两地速递业的合作。 双方围绕内地与香港快递行业发展情况、内地快递行业发展政策规划,以及快递市场监管等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市场监管司韩瑞林司长、政策法规司靳兵副司长、中国快递协会达瓦副会长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见。 代表团在京期间,还拜访了中国快递协会,参观了EMS北京公司和宅急送等快递企业。

    201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