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年底前辽宁农村公路条条有“路长”
2019年09月17日来源:沈阳晚报
近日,辽宁出台《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年年底前,全省将建立覆盖县区、乡镇和村的组织管理体系;2020年年底前,使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现从“路长制”向“路长治”的逐步转变。辽宁成为全国首个以省级层面出台该方面指导意见的省份。
《意见》提出,全省每个县(市、区)将设立总路长、县域路长、乡域路长和村域路长四级管理体系。各地要建立建制村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建立健全养护巡查、除雪防汛等相关制度,积极开展日常养护、巡查工作。
全省将加强对建成年限较长、桥型结构落后、施工工艺存在缺陷的老龄桥和低标准桥梁的跟踪监测,对农村公路危桥及时实施改造。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以及非公路标志,打造美丽乡村路。积极开展骑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推进“退路进场、退路进厅”,保证公路通行安全。
在加强农村公路运营方面,辽宁将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提升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候车环境,发展集农村公路养护、客运、物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客运综合服务站。积极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并使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胎压监测等主动预警技术装备,提高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